安徽合肥市庐阳区商户邵先生:我经营的店铺为住宅底商,其楼梯间由我经营使用,请问,楼梯间能否申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?
合肥市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:您好!楼梯间不符合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。根据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》规定,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(一)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;(二)有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;(三)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;(四)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条件。楼梯间属于公共疏散通道,不具备独立、固定的经营空间,且通常与居民住所混用,不符合“与住所相独立”的要求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规定,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、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、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车通道。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
楼梯间作为关键疏散通道,必须保持畅通。若将楼梯间用于经营烟草制品,会构成安全隐患。
综上所述,楼梯间不具备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条件。如果申请人有意愿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,应寻找符合办理条件的经营场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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